西部網(wǎng)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3月7號,第一新聞報道了有人冒用安康市鄧先生妻子的身份證辦理信用卡,并惡意透支,導致產(chǎn)生不良信用一事。那么到底是誰冒用了鄧先生妻子的身份信息辦理了信用卡呢?
鄧先生:“我們第一天找去(銀行)的時候,差不多半個小時后銀行帶來個人,我們不認識的人,(銀行)說那個人是持卡人。你第一時間都能把這個當事人找出來,那就說明他們和這個當事人認識。所以我懷疑,我這個卡其實是銀行他們內(nèi)部內(nèi)鬼和外面人合伙辦的卡,坑我們!
就在鄧先生的懷疑沒得到答復之際,2月28號,又發(fā)生了一件讓鄧先生匪夷所思的事。
鄧先生:“那個人當天晚上10點半跑到我們家里來,敲我的門,說是要跟我們商量解決!
那么,這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了信用卡的神秘人物如何知道鄧先生的家庭住址?一個與身份證持有者完全不認識的人,又怎樣從銀行辦出信用卡?3月8號,記者來到安康市內(nèi)的一家農(nóng)行網(wǎng)點了解情況。
記者:“我要去辦信用卡,我需要啥手續(xù)。我自己需要提供啥證件?”
銀行工作人員:“提供你的身份證!
記者:“我的身份證?我能不能讓別人辦?”
銀行工作人員:“不行!
鄧先生告訴記者,事情發(fā)生后,他曾多次要求銀行消除自己的不良信用記錄,但是直到現(xiàn)在都沒有結(jié)果。
鄧先生:“他們(農(nóng)行)來了個工作人員,拿了兩張表,讓我老婆簽字。我一看上面寫的什么,要我申請銀行給我把這個卡的不良記錄消除掉,要我申請啊,不是我用的我申請什么?而且還要我寫一個聲明,聲明由這張卡引出來的問題,我不能再找他們銀行!
陜西恒典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春生:“在辦理信用卡的過程當中,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銀行作為查驗單位,如果審理不嚴,審批不嚴,那么作為身份證持有人,他不會有責任,但是審核單位和冒用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